巡察公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2月20日,县委4个巡察组分别对县委党校、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滩羊集团,高沙窝镇的宝塔村、长流墩村、施记圈村,王乐井乡的王吾岔村、牛记圈村、官滩村、孙家楼村,盐州路街道办12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巡察组
组 长:齐 向
副组长:薛万刚 呼培钰
巡察对象:盐州路街道办
联系电话:18161638315
电子信箱:Yanchixwd1xc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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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巡察组
组 长:崔明智
副组长:陈华英 刘君子
巡察对象: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
联系电话:17752368315
电子信箱:Yanchixwd2xc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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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巡察组
组 长:范庭山
副组长:张学晶 牛艳玲
巡察对象:县委党校、滩羊集团
联系电话:18095389767
电子信箱:Yanchixwd3xc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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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巡察组
组 长:左向东
副组长:吴永浩 李向军
巡察对象:高沙窝镇的宝塔村、长流墩村、施记圈村,王乐井乡的王吾岔村、牛记圈村、官滩村、孙家楼村
联系电话:17709533960
电子信箱:Yanchixwd4xc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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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盐池县委员会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巡察组接收信访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2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巡察期间群众反映问题来信请统一寄至:盐池县委第×巡察组(“×”为对应的巡察组);邮编统一为751500。
巡察结束后,上述信访反映方式将自行关闭。
特此公告!
中共盐池县委巡察办
2024年10月21日